今天快下班時同事天外飛來一筆問我有沒有在寫部落格,就當搖頭丸快要吞下去的那一秒忽然又吐了出來。有,我有,我以前有,不是什麼重要的東西也沒什麼人在看,所以後來草就越長越高了。應觀眾要求我用公司那跑的比我還要慢的電腦,開了三分鐘才打開的「久しぶり」 小部仔,馬上被原本沾沾自喜有一萬多訪客的同事嗆了。我竟然有九萬多人次的到訪記錄,雖然說穿了是託X100先生的福。
也沒有什麼想說的但今天剛才看到這張照片有點催淚,因為這是我最心愛的車,每次出遊都會想跟他來照個幾張相片的。幾個月前的那場大雨潰堤,滅頂的高爾夫最後被人五馬分屍賣不到十萬大洋。人在國外的我沒機會去回想這悲劇,但看到過去的親密互動還是使我淚流滿面。
1 則留言:
都不知道他泡水了.
張貼留言